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出现矛盾或无法合理维持时,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通过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同意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这种方式的离婚,是一种较为平和、理性的方式,相对于诉讼离婚的过程而言,节约时间、降低成本、更受法律保护。
协议离婚理由则是在协议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在协议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明确陈述夫妻双方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的理由可以比较灵活,但合理性必须得到法律审查和认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感情不和: 感情不和指夫妻关系日渐疏离,缺乏感情依托,失去了共同的爱好和兴趣,已经无法共同生活。此时夫妻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协议书协商解决。
2、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指的是一个家庭成员对另一个家庭成员实行或者威胁实施暴力或者侮辱、殴打、骚扰、搔扰等行为。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较为严重的理由,在协议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明确约定。
3、不可逆转的背叛: 夫妻之间的信任是婚姻的重要基础,如果一方背叛了婚姻誓言,对方无法接受或者无法原谅,往往会选择离婚。不可逆转的背叛包括外遇、花天酒地等。
4、婚姻关系破裂: 婚姻关系破裂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之间会产生很多矛盾和不和,无法化解。在协议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明确约定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以便后续法律程序的审查。
总之,协议离婚理由是非常关键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真实准确,并遵循双方意愿,并按照协议离婚协议书所定约定的具体程序和方式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