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负责管理或者使用公款的人侵占或者非法占有公款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挪用公款的行为进行了刑事立案处理,该行为的刑事责任通常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
1. 案发金额: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是确定该犯罪的一项关键因素。数额越大,犯罪责任越重。
2. 犯罪目的:挪用公款的犯罪目的通常是为了非法获利,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损失。如果公款被用于非法商业活动、投机倒把等违法活动,则其行为的犯罪责任也会更高。
3. 个人情况:个人情况包括犯罪人的年龄、教育背景、职务等。对于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员,其犯罪责任也相应更大。
对于挪用公款36万元的犯罪行为,根据以上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可判处3-7年的刑期,同时可以附加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处罚措施。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判定不仅仅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本身,还要考虑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因此,对于挪用公款行为的刑事立案和审判,还需要根据案情具体分析幅度量刑,确保罪责相符,达到惩罚犯罪、维护法律尊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