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小区是一种由政府部门负责拆除旧的、不适用或危险的住房或区域,然后在其他地段或同一地段上建造新的住房或小区,为原来被拆迁的人们提供新的安置房屋的住房产权形式。这种住房产权在中国常被称为“安置房”。在城市中,拆迁安置小区通常是由所拆除的城市老旧区域划分而成的,新建的住房产权通常是集体的,属于全体住户共有。
拆迁安置小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政府控制性安置房的一种形式,有别于商品房或商业性质的结构。由于其土地位置特别、产权形式较为复杂,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小区的售价较低,价格相对较为人性化,往往是那些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家庭的首选。
虽然拆迁安置小区的建设在解决城市旧区的空间更新和改善住房条件方面,确实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直接反映出我国城市的发展模式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弊端,如缺乏公平、透明和民主的决策机制,不利于居民的移动以及社区的社会关系形成和稳定,需进一步优化其产权形式和规划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