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是指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有力的证据,具有强制力。但是,有时夫妻双方并没有完成法律程序来正式离婚,他们可能还在等待法院的裁决或未来打算继续婚姻。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否有生效呢?
首先,离婚协议可以在双方同意下即可生效,无须等待法院的裁决。但是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仅仅只是在双方商定,而未经过公证或司法机构的审核,就可能存在某些问题。
其次,在法律程序完成之前,离婚协议仅仅可以被认为是夫妻双方的一种协议,并不能代表离婚的法律效力。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违反协议,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完成离婚程序,协议并不具有法律保障的效力。
如果双方已经完成了离婚程序,那么离婚协议就具有非常强的法律效力。这可能包括公证,国家司法认证,法院判决等程序。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被认为是法定文件,并且在离婚程序缺少争议的情况下,仅凭离婚协议,也可对双方的权益得以保护。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是可以在未完成离婚程序前达成的,但只是私人之间的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正式的离婚程序完成时,并在涵盖公证或司法审核等程序的情况下,离婚协议才具有有效的法律效力。因此,夫妻双方应当在制定离婚协议时,要谨慎对待,确保协议本身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