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造规模是指在农村地区划分给每户农村居民的一定面积土地,用于建造居住用房和生产经营用房。宅基地规模由征地部门和农村村委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定,划定的宅基地规模一般是比较灵活的。
根据《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的规模应该与宅基地实际用途(居住用房或生产经营用房)相适应,并考虑到宅基地的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家庭成员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一般来说,宅基地的建造规模在120平方米左右是比较常见的,而且宅基地的用途应该与农户的实际居住和生产需要相对应。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建造规模应该与周边环境相匹配,不能过度建造,也不能规模过小。过度建造容易导致宅基地的浪费和环境破坏,规模过小则可能无法满足农户的实际需求。
总之,农村宅基地建造规模的大小应该结合宅基地的实际情况和周边环境进行综合评估,以满足农户实际需求为主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