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归属权都是指与儿童有关的法律概念,两者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和法律效果。
抚养权指的是父母或监护人对自己的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和照顾的权利,包括照料孩子的健康、生活、学习、安全等方面的事宜。抚养权亦包括在选择宗教信仰、文化习惯以及保护儿童权益时向第三方经济和心理方面的支持。通常,抚养权归属于孩子的父母,但在离婚、分居或家庭矛盾等情况下,家庭法庭有权在评估双方与孩子的关系、条件和实际情况后进行指派。被指派抚养孩子的人必须承担培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归属权指的是儿童的法律所有权,即儿童所处的法律地位。归属权决定了一个孩子归属于谁、在哪里生活等问题,通常由家庭法庭进行裁决,也可以在合法的监护人同意下由家庭律师进行处理。归属权的判断包括身份权、维护独立人格及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等。
可以说,抚养权和归属权联合共同对儿童的整个成长过程实施了全方位、有保障的监管和管理,使得孩子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和关爱。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抚养权和归属权的判断和执行不总是那么简单,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最终权衡出符合儿童最佳利益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