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双方自愿协商订立。以下是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双方当事人
双方离婚后相互愉快地生活,避免在社会上留下不良影响,现同意自愿离婚,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财产处理
对于离婚前共有的财产,双方经过协商,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公共财产
双方协商拟定财产清单,对财产进行公证,并在离婚协议签署时,按照清单确认双方共有的财产及其价值。公共财产分配如下:
甲方分得:
a. 房产一套,占公共财产总额的50%;
b. 存款一笔,占公共财产总额的40%
c. 其他财产
乙方分得:
a. 房产一套,占公共财产总额的50%;
b. 存款一笔,占公共财产总额的40%
c. 其他财产
2. 私人财产
对于私人财产,各自保留所有权。
二、子女抚养权
1. 确定子女的抚养人及抚养方式
小明,男,现年8岁,由甲方抚养,并由乙方支付每月2000元抚养费,直至小明成年。
小红,女,现年5岁,由乙方抚养,并由甲方支付每月1500元抚养费,直至小红成年。
2. 探视或交往的规定
甲乙双方对于子女的探视或交往,可以相互协商,以符合给予子女必需的关怀和照顾的标准。
三、其他约定
双方在离婚后各自生活,避免对彼此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若有特别需要,在生活中可以相互协助。
离婚协议书应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双方签字即表示双方对离婚协议的所有内容都已经认真阅读,同意并愿意遵守以上的条款。最后,建议离婚时,双方需要多方面考虑,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和离”,避免过多的纠纷与伤害,给未来留下美好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