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作为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人员,中介机构是对客户负有忠诚义务的,应当依据该客户的授权来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挪用该客户的钱款。如果一个房产中介挪用了客户的公款,即构成了侵犯客户财产权的行为,同时也涉嫌涉嫌违法犯罪。在中介机构挪用公款时,公款的时间不限、金额不限、流向不限,只要是没有经客户授权的使用,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房产中介挪用公款的后果是严重的:一方面对客户的信任度直线下降,可能造成客户对该中介机构的信任度急剧下降,客户对于房屋买卖过程将会失去信心。另一方面,中介机构的信誉也会受到极大的损失,如果出现挪用公款的情况,公安机关或者监管部门将会介入调查,中介机构被罚款、吊销执照、进路法院诉讼等多种可能的代价。挪用公款的严重后果实在高昂。
因此,房产中介机构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客户的委托进行操作,保持客户财产权的安全和稳定。如果房产中介机构出现公款挪用行为,除了要给出客观解释、解释原因、挽回客户的信任度,还要积极主动地向监管部门上报情况,并尽快想办法解决纠纷,确保中介机构不受过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