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在婚姻关系成立或发生变化时,根据法律规定,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通过协商约定而达成一种合法有效的协议,其中包括夫妻财产、债务约定、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的内容。婚姻协议签订后,在双方履行协议约定的过程中,可以避免婚姻矛盾的产生,也能够在离婚后起到维护双方权益的作用。
然而,如果一方婚姻协议达成后却拒绝签字,则会影响协议的效力。因为在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离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中,离婚通常需要双方协议达成一致,并提交离婚协议书至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审核。如果一方方拒绝签字,就会导致离婚协议无法达成,法院也无法受理离婚案件。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拒绝签字的一方并不能够完全阻止婚姻协议的生效。因为在我国,婚姻协议虽然是夫妻双方的约定,但仍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并经过法院审核,才能够生效。如果一方拒绝签字,又或者协议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则法院会直接驳回该协议,视为无效。
因此,婚姻协议的效力并非只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更关键的是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是否予以审核批准。一方拒绝签字并不代表协议失效,但也不能忽视签字对于达成协议和在离婚程序中的重要作用。所以,在签订婚姻协议的时候,应该尽量做到公正、合理、具体,并使夫妻双方都满意,以避免以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