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离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财产和子女抚养等方面。以下是一份雷波县离婚协议的书写范本。
离婚协议
甲方:(丈夫)姓名: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妻子)姓名: 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在彼此真诚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割
1.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应在本离婚协议签署之日,进行公平分割,分割标准按照共同协商得出的约定履行。
2.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无需分割。
3.甲、乙双方在离婚协议签署之前,已经协商好个人债务如何归还,离婚后与他方无关。
二、子女抚养
1.子女抚养权归属乙方,由乙方独自负责子女抚养、教育事宜。
2.甲方同意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每月子女抚养费1000元,直至子女成年或者另行约定。
3.双方父亲和母亲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才能进行。
4.子女与父母未来的相处问题将继续协商解决。
三、离婚后关系
1.双方于签署本离婚协议后,彼此自愿放弃夫妻关系,并自愿办理离婚手续。
2.甲、乙双方于签署本离婚协议后,彼此自愿不再妨碍、干扰对方的生活和工作,不进行任何诽谤、侮辱、侵害等行为。
3.本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应当诚信履行,如因一方不履行协议,引起纠纷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解决。
4.本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如需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协议后方可生效。
协议书签署地点:雷波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是一份雷波县离婚协议的书写范本,离婚协议应由离婚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具体内容应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签署时应确保自愿、公平、公正、合法,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