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协议书上需要填写离婚理由,这是协议离婚的重要一步。离婚理由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类。
主观理由是指夫妻双方之间的不和谐、矛盾或者感情破裂等情况,这种理由主要是由夫妻感情问题所导致的,比如经常争吵、沟通不畅、性格不合等。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上“夫妻感情破裂,不可挽回”。
客观理由则是指夫妻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家暴、不负责任、出轨等。这种情况下可以在协议书上注明“一方夫妻存在不可挽回的过错行为,对家庭和睦无益,双方自愿离婚”。
当然,有些夫妻因为各自的事业压力、日常琐事等因素,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这种情形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上“双方因各种原因,已经不能共同生活在一起,自愿协议离婚”。
总之,在填写协议离婚的离婚理由时,应该避免使用侮辱、诋毁、贬低对方的语言,尽量平和、客观地表达离婚理由,避免对离婚程序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应该保持理智和冷静,互相尊重,协商好各项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等问题,以达到和谐分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