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房、居住的土地,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面临着二三线城市人口持续涌入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压力,不少人对是否可以将农村宅基地入市进行利用产生了疑问。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宅基地农户,不能出售、转让、抵押、租赁、赠与或者破坏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转为个人所有。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直接入市。
其次,宅基地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如果无限制地入市,必然会导致宅基地缺乏,导致农村居民购房难、建房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剧。
但是,农村宅基地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进行有效利用。比如,可以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集建、统建、联建等方式,推动农村宅基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同时,可以探索宅基地与农业、林业、牧业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特色农业等,提高农民宅基地的利用效益。
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直接入市,但可以通过集体经营等方式,实现农村宅基地的有效利用。政府应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有关法律、政策,探索农村宅基地的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