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挪用公款18万元的情况,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首先,公款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的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挪用公款属于侵犯国家财产的行为,应该依法追究责任。如果经审查后发现严重违纪,应该按照纪律处分法对其进行处理。如果违纪性质较轻,则可以由所在单位的机关纪委进行组织调查,并根据情况给予处分。
其次,如果挪用公款影响到单位的财务,也应该进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50万元的,要判处刑期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违法数额较小,则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警告等。
最后,在处理挪用公款的案件时,应该注重教育和预防的作用,消除挪用公款的企图和诱惑,在单位内部内部实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同时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防止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任何人都不应该擅自使用公款,必须给予法律制裁并进行严肃处理。为了预防和遏制类似的违法行为,应该在制度方面加强管理,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