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调剂协议
甲方(安置户):【姓名】
乙方(国有建设单位):【名称】
鉴于甲方作为本市拆迁安置户,乙方负责建设拆迁安置房,为了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申请调换拆迁安置房,乙方同意对其进行房屋调剂。调剂的原因是:【说明甲方需要调剂房屋的具体原因】
二、乙方同意甲方调剂房屋的请求,提供条约享有的全部房屋使用权利,调剂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权利,由乙方保证,绝无纠纷。
三、调剂房屋图纸、面积,室内装饰、家电、家具、厨具等各项情况,由双方在协议签订时进行确认,以附件形式明确规定,以《调剂协议附件》的形式随协议签订。
四、甲方有权自主选择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安装卫生设施、暖气设备、门窗、厨房橱柜等方案。装修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乙方装修规定,严禁穿孔、钻孔、开墙挂图等确有需要的,须征得乙方同意。
五、甲方应在调剂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原有的房屋全部搬离归还,乙方将视其搬迁情况全额退还已交付的拆迁安置补偿款或按合同约定从补偿款中扣除拆除、移位等费用后退款,决不拖延。
六、甲方应于新房交房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规定的房屋过户和建筑安装维修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缴纳。
七、如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应优先协调解决:调剂房屋的建设过程中引起的款项争端;调剂房屋后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购买的整体家具存在质量问题等。
八、双方在签订调剂协议之前已充分交换宣传物料,进行必要的沟通和确认,各项权益和义务都已协商一致。如双方未在本协议中约定或确定事项或条款,可书面另行约定或签订协议。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合同法律效应。
甲方(安置户):签字:__________
乙方(国有建设单位):签字: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