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由律师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明确离婚后各自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宜。下面是一份协议离婚内容的建议,仅供参考。
一、关于子女
1. 子女的监护人问题:由 (姓名) 承担子女的监护职责。
2. 子女的抚养费:丈夫 / 妻子每月向 (姓名) 支付子女抚养费, 每个孩子为 (金额) 元人民币,共计(金额)元,每个月在每月10日前完成支付。
3. 子女的探望问题:夫妻双方同意定期安排子女相互探望。如果由于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按照安排进行,需要向另一方提前告知。
二、关于财产
1. 夫妻仲裁原则:夫妻双方同意各自维持自己的财产。
2. 夫妻共有财产问题:夫妻双方同意并确认,夫妻共有财产中的所有财产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1) 夫妻双方共同持有的银行存款共计 (金额)元,由丈夫 / 妻子分别持有总金额的一半。
(2) 夫妻名下的房产 / 车产应出售,所得款项应均分。
(3)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收购的其他财产,应按照其共同持有权益比例分配。
3. 意外支出:夫妻双方同意,在离婚后有任何子女的意外,必须共同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离婚协议书的附加条款
除上述条款外,夫妻双方同意遵守以下协议:
1. 夫妻双方均放弃对方的任何索赔权。
2. 夫妻双方同意保密此次协议签署的事实及内容,避免任何负面影响。
3. 协议的合法效力:协议一经双方签字不可撤销,并且自始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为一份协议离婚内容的建议,双方在协商离婚协议书内容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公平合理的分配、调和双方家庭纠纷的目的。同时,建议在协议签署前征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双方不会因协议条款不合法而导致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