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的前言
本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系双方离婚后各自保留权利的书面协议,双方均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以此作为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协议
1.离婚原因及协商决定
(1)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分歧,为了双方的身心健康,决定离婚;
(2)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一致认为各以自由解除婚姻关系,并达成本协议。
2.财产协议
(1)双方同意,原则上以各自持有的财产的性质、来源、数额、用途等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并且无论财产加起来的总值是多少,各负责自己的所持有的财产。
(2)双方协议由女方全部接收和享有位于合肥市的房产,而男方除上述房产以外的财产均由男方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税费、维修费等由各自承担。
(3)双方约定,既往联名账户中,文书规定由女方分别领取两个账户的款项,其他余额由各自维护、操作,并没有共同存储与支出的嫌疑。
3.孩子抚养及家庭事宜
(1)双方协议,孩子抚养及教育费用仅由女方负责,男方不得干涉。
(2)双方协议,孩子的爱心责任书将由女方全权办理,男方只负责在实行所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照看孩子。
(3)离婚后,男方无权制约女方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尊重女方的人权和人格尊严。
三、遗产继承及其他协议
(1)如果一方在协议签订后去世,则遗产分配以双方最终向公证处提交的继承书确定。
(2)双方均在离婚协议签署后,不得放弃遗产的继承权。
(3)双方同意遵守上述的协议内容,并严格遵守协议执行。
四、承诺与保证
双方经过自由协商,达成本协议。双方保证协议执行情况。如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理性解决的原则加以解决。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签署并公证后即生效,本协议所有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功时,由女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附属协议
1. 由女方聘请符合要求的律师起草并公证协议书。
2. 双方共同签署协议书,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
3. 公证人将协议书复印给双方,存入公证处备查。
以上为女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应当注意的内容,希望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