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应当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责任,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父母中的一方成为失信人员,是否会失去抚养权呢?
首先,失信人员指的是在法律上曾经履行了合同却未能按照合同支付债务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而受到法院判决,属于欠债不还、拖欠工资等涉及信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将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失信人员在一些领域如金融、房地产等方面的权益。
针对失信人员是否会失去抚养权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其一,抚养权与其它民事行为无关,抚养人失信与否不会影响其对子女的抚养权利。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予抚养,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即使父母失信被执行,也不能因此剥夺其对子女的抚养权。
其二,如果失信人员不履行抚养义务,或经常不在家等情况造成子女无法得到照顾和抚养,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剥夺其抚养权。这种情况下,剥夺抚养权是基于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具体情况而非单纯的失信行为。
综上所述,失信人员有可能丧失一些权益,但是在对子女抚养方面,法律会依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而不会因为失信行为单纯地剥夺其对子女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