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一定会拿不到抚养权的。对于离婚后的抚养权归属,法律并没有偏袒某一方,而是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采取公正、合理、维护孩子权益的方式来判断。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分为实际抚养权和监护权两种。实际抚养权是指与孩子共同居住,负责日常生活照顾、教育和监护等任务的抚养权。监护权则是指以法律方式约束的孩子生活、教育和行动等方面的最高程度的父母权力。
有关抚养权的判断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父母对孩子的关系和感情,包括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
2.父母的素质和能力,包括父母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工作状态等;
3.孩子对父母的意愿和意见,尤其是年龄较大的孩子;
4.考虑孩子的最好利益。
根据以上几个因素的综合评估,判断孩子抚养权归属一般会给予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离婚双方均没有能力提供稳定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法院可能会指定第三方,比如祖父母、其他亲戚或机构,来承担实际抚养任务。
总之,离婚并不代表一方就一定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最终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最好利益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