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指的是以不当手段将公共财产或资金动用于个人或不正当用途。因此,16个小时是否算是挪用公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16个小时是指公务员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开岗位进行其他活动,这就属于违反职业规定的行为,也是一种挪用公款的表现。因为公务员的薪水是由纳税人缴纳,在工作时间内并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却拿了纳税人的薪水,这就是挪用公款。
如果16个小时是指个人使用了政府的公车进行私人活动,也就是说利用了公共资源进行了个人行为,也就属于挪用公款。
如果16个小时是指在一个非工作日内,某个员工使用了公司的办公设备进行了私人活动,则不一定算是挪用公款。这个问题,需要看具体公司的规定。如果公司有规定,在非工作时间内不允许使用公司的设备进行私人活动,那么这就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但如果公司没有规定,那么这就不算挪用公款。
综上所述,16个小时是否算是挪用公款,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论如何,我们应该坚持诚信守法,公共资源应该用于公共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