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在城市重建或改造、土地征用等行为中,为原居民提供的补偿房屋。这些房屋通常位于市区外,具有较为优良的居住环境和设施。但有些城市推行的政府或开发商与老百姓达成的协议中,需要居民在收楼时支付一定的“楼层费”。那么,拆迁安置房收楼层费是否合法?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物权法》和《征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和开发商要对被拆迁的居民依法给予适当的补偿和安置。在拆迁安置房交易中,楼层高低不应成为加价项,也不应作为买卖双方必须解决的问题。
其次,关于“楼层费”的名义起源,有的城市政府认为在为市民提供拆迁安置房时,底层的房屋更容易出租,而高层房屋空置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就在收楼时对高层房屋进行了加价。但这种行为容易引起市民的不满和质疑,因为这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2019年,在北京市朝阳区拆迁安置房销售过程中,底层和高层房屋售价是一样的,不会收取任何“楼层费”。同年,广州市也出台了《广州市拆迁安置房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拆迁安置房不得收取任何的附加费用。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和开发商为了补偿被拆迁居民设计的公共福利事业,收楼层费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我们应该支持政府依法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非法要求,应该拒绝和举报。同时我们也应该善用各种举报渠道,来保障自己和社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