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离婚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书,其内容包括离婚的原因、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在签署后,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的约定进行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事宜。但是,离婚协议书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请求撤销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可以请求撤销的情况之一是双方协商不当。如果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存在强迫、欺骗、误解等不正当因素,导致双方在签订协议书时存在重大不平等情况,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协议书。
其次,离婚协议书可以请求撤销的情况之二是未尽公平原则。在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内容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双方应当公平协商,并考虑子女的利益和实际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严重不公平情况,例如一个人分到的财产远少于其应得的比例,而另一个人则分到了不应得的比例,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协议书。
最后,离婚协议书可以请求撤销的情况之三是协议书内容不当。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和法规,例如规定离婚后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基本需要,或者涉嫌犯罪等,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协议书。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请求撤销的,但是需要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双方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请求撤销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