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是离婚协议生效前甲方和乙方对协议内容进行更改、修改或认证的程序。协议生效后,申诉的程序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在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前,法院申诉是有效的。
离婚协议是在离婚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一种协议,其主要目的是规定离婚双方在离婚后各自的财产、子女抚养、探视等事项。离婚协议可在离婚前或离婚后缔结,一旦协议达成,其效力等同于法院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当然,离婚协议通过法院的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等原因,法院有权对协议进行审查和调整。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法律规定不允许的内容,比如涉及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过于不合理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修改或确认离婚协议。
在审批离婚协议的过程中,法院会先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法院会要求当事人进行修改。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则会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无法解决,法院可以在审理离婚案件的同时对离婚协议进行审判,判决修改或确认协议内容。
总之,离婚协议在法律规定下的有效性是肯定的。而法院申诉则是指协议在生效前能够对内容进行修改或确认,这个程序也是合法有效的。当离婚协议中存在涉及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问题时,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诉,以达成合理公正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