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贵阳市婚姻登记机关主要有市民中心、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都可以,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婚姻已经登记。
2.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3.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第三方利益,不违背社会公德。
在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出席,提出离婚申请,提交离婚协议书并接受对协议书真实性的核验,经确认协议无瑕疵后再办理离婚手续。在核验离婚协议时,工作人员还会明确双方是否还有财产争议,如有需要双方补充说明并进行协商。
离婚登记成功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依据协议书内容,办理夫妻双方签字盖章、公证等手续,发给双方离婚证明,标志着双方已经合法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双方仍需办理离婚产权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这些事项不在协议离婚的手续范围内,需要双方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