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指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对违法、危旧、危险房屋、厂矿企业及其他违规占用土地等领域中所涉及的相关建筑或土地进行清理、拆除,同时为被拆迁人提供公平合理的安置服务,促进城市发展的一种行政措施。
拆迁安置行为本身具备行政执法的行为特征,因为必须依法依规实施,考虑到基本的人民居住权、生存权等方面的保障问题,对居民的财产进行强制性限制,因此如果拆迁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来实施拆迁。同时,拆迁纠纷一旦出现,需要政府等行政机关介入处理,保护被拆迁人的正当权益。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手段,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由于拆迁涉及的领域比较宽泛,拆迁安置事项也会需要多个部门协同作战,如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房屋建设等等。因此,政府部门负责拆迁安置事项的工作人员需要掌握相关的法规、执行标准和程序,并具备相关的执法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对拆迁安置事项进行细致的考虑、准备、实施与管理。
总之,拆迁安置显然属于行政执法范畴中的一种,法律和政策对拆迁安置实行细则规定,保障人民的合理权益,也是政府公共利益的有力落实。在实施的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需要通过有力的监督机制保障拆迁难点,加强风险管控,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合理、公正、公平、透明和严格法制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