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协议
当事人:张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李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
我们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一、我们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离婚。
二、我们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如下:
1. 我们双方同意将共同财产进行公平的分割,每个人得到的财产比例相同。
2. 我们将房产、车辆等大件财产进行评估,再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公平的分配。
3. 我们的银行账户里存有共同财产,将进行平分。
4. 我们的其他共同财产,如投资、股权、保险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三、我们双方自愿放弃互相请求抚养子女和财产分割方面的权利和诉讼权,愿意通过协商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
四、我们同意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共同负担子女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五、我们之间已无欠款债务,对于共同的债务,将按照实际情况分担,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共同协商还清。
六、双方确认离婚协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不再互相追究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双方签署后,本协议立即生效,双方均不得违反。
八、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淮南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