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冒充协议离婚是完全不可取的,有悖于法律规定,不仅那个冒充的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让离婚本身变得更加麻烦和复杂。
首先,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其中一方是冒充的人,那么这个人是没有资格签字确认的,根本达不到法律要求的离婚协议的标准,因此,这种协议离婚无效,是不被法律承认的。
其次,使用他人冒充的方式离婚也存在很大风险。如果被发现后,可能会面临很严重的法律后果,会受到刑事处罚,对自身和他人都会导致极大的损害,同时也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最后,协议离婚的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等问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使用他人冒充,那么无法真实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可能会导致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等问题复杂化,进而引起其他的纠纷。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应该以真实的身份和真诚的态度进行,通过平等协商、共同决定来解决分配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离婚虽然是痛苦的,但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没有捷径可以走,如果需要离婚,请务必选择合法、正规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