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住房和生产生活的基本承载地,是现代化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许多行使权利的权限,包括以下几点:
一、使用权
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有权在自己村庄内申请划拨到宅基地使用,并且享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同时,农民还有相关的土地流转权和土地承包权。
二、所有权
在农村宅基地的建设完工后,农民便获得了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因此,农民有权自由处置、出售或者留给子女继承等。
三、收益权
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孕育着许多收益权。农民享有宅基地建设和使用期间的各种利益,包括收益土地租金,销售建筑物等。
四、管理权
农民有权参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成为村委会管理农村宅基地的一员,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享有相关的权限。例如,可以参与审议村庄宅基地的划拨和使用,监督宅基地的规划,改善及管理。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具有许多的权限,这些权限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宅基地的相关产权,用法律的力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稳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及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