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赌博也是一种严重的不良行为,会导致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甚至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挪用公款赌博所涉及到的罪行非常严重,不应该被轻易地原谅或减轻刑罚。
在法律上,挪用公款赌博的罪行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非法行为,其行为本身就是有罪的,不应该适用缓刑。因为缓刑是对一些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的一种减轻方式,而挪用公款赌博是一种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对社会和个人所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如果采用缓刑方式,则可能会对社会公平和法律权威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在处理挪用公款赌博罪的时候,法院还会考虑到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如果犯罪人有悔过态度,具备一定的社会价值,并且可以向受害人赔偿相应的损失,那么法院有可能对其判处较轻的刑罚。但这并不能被视为一种缓刑,而是在刑罚上的一种合理减轻方式。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赌博罪应该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不应该适用缓刑。犯罪人应该承担他们所犯的罪行所带来的后果,并向受害人赔偿相应的损失,从而重新投入到社会中,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