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农村宅基地需要进行规划、审批、补偿等一系列的程序,以下是具体的手续流程:
1. 确认权属:首先需要确认该宅基地的权属归属,要求宅基地的所有权人必须参与拆迁补偿协商。
2. 编制规划:必须由县地规委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拆迁规划并上报至自治区目的地方政府批准。
3. 审批手续:拆迁方案获得批准后,需办理拆迁批文,由县级及以上政府公告后方可拆除。
4. 组织拆迁:需要组织相关人员拆除房屋,并且保证拆迁过程中不损毁农民财产。
5. 支付补偿款:在拆迁后,需要及时支付补偿款给宅基地所有权人,补偿金额应当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且应当和宅基地的协议一致。
6. 注销宅基地:应当在拆迁结束后及时到县级以上政府或相关单位办理宅基地注销手续,确保宅基地完全消失,颁发注销证明。
总之,在拆除农村宅基地的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逐项办理相关手续,对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给予妥善处理,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