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的一种离婚方式。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协议离婚属于非诉讼离婚程序,其适用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有关行政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协议离婚的适用做了详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夫妻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二)无子女或者经过婚姻家庭调解,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探视做出了具体安排,并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三)没有财产或者财产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四)没有其他夫妻离婚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情形。”
此外,协议离婚还需遵守行政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实施〈婚姻法〉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由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因此,由民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上述规定制定的具体行政规定,也是协议离婚所需遵守的法规之一。
综上所述,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协议离婚适用的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实施〈婚姻法〉的规定》等。此外,各省市也有不同的法规、规定,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在离婚协议中达成的条款,如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则需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否则,协议离婚可能会受到管辖法院或民政部门的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