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之间的关系会出现巨大的变化。其中,涉及到社保和抚养权两个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了解,以便更明确地解决问题。
首先,离婚后是否需要交社保,要看离婚协议中的具体约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是在职员工或个体经营者等缴纳的,离婚后,对社保的缴纳须由本人负责。另外,对于已婚夫妻,一般来说,由一方缴纳社保费用,未离婚时,这一方既可以是丈夫,也可以是妻子,具体由协议约定。而离婚后,双方需要自行缴纳社保费用。
其次,抚养权是指由谁来抚养、教育子女的问题。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成了热门话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是应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的,如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法院裁决。对于具有抚养权的一方,其生活费用、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均应由对方一定金额的抚养费来支付。
需要说明的是,夫妻离婚后,由谁来抚养孩子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与此相关的费用问题也需要被全面考虑。因此,在处理社保和抚养权问题时,应该先与对方沟通,寻求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