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协商分割财产,其中包括房产。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分割了房产的归属,一般情况下就不可再重新协议。但是,如果离婚后的某些情况发生了变化,例如原来由一方承担房产贷款的责任,但是由于某些原因无法承担,导致房产处于危险状态,另一方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希望重新协商分割等情况,是可以重新协商的。
如果夫妻离婚后,没有明确分割房产,那么在房产登记簿上注明的共同所有权仍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分割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分割房产。但是,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一方已经购买了房产的共同所有权,那么另一方就只能要求赔偿价值而不是要求房产的分割。
总之,离婚后可以重新协商房产分割,但是必须要有合理的合法事由,并且需要双方达成共识,最好能够经过法院的确认和认可,以避免后续发生争议。如果有需要,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来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