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建设或城市改造过程中,由政府或开发商为拆迁户转移安置而提供的房屋。在中国,拆迁安置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拆迁户来说,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可贵的福利。那么拆迁安置房是什么时候付钱呢?
根据《城市主城区征收与补偿暂行条例》规定,政府或者开发商在拆迁安置房交付之前应当提前支付拆迁补偿款,而且这部分拆迁补偿款应当占到总补偿款的50%以上。
同时,政府或者开发商应当在拆迁补偿款清单确定后,与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明确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也就是说,在拆迁补偿款的清单确定之后,政府或者开发商就要向拆迁户支付拆迁补偿款了。
另外,拆迁安置房还有一种付款方式是“先住后付”,也就是说拆迁户可以先入住拆迁安置房,等到政府或开发商支付拆迁补偿款之后再付款。这种支付方式除了能够为拆迁户带来实质性的便利之外,也可以降低政府或开发商的资金压力。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付款方式可以是提前支付拆迁补偿款或者是“先住后付”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是根据补偿协议上的约定来操作的。拆迁安置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我们应该支持政府和开发商为拆迁户提供更好的安置房屋,让广大市民过上更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