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一旦达成协议后,便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有些情况下会出现离婚协议书没有尽善尽美的情况。那么,离婚协议书可以补交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文书,类似于合同,它所包括的内容与要求都是需要仔细检查和谨慎考虑的。如果协议书内容不充分或不完善,会直接影响到离婚双方的权益和利益。比如分割财产的细则不够清晰,离婚后可能会出现财产纠纷;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不合理,会造成双方子女抚养的困难等等。
如遇到这种情况,离婚当事人可以自行补交或进行修改完善。当然,补交或修改一般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实施。并且,补交或者修改后应该再次签署一份新的协议书以达到法律效力。
在补交或者修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明确补交或者修改的内容,并在新协议书上做出更改;
2、新协议书应该明确表示此次协议书取代之前的协议书;
3、双方重新签署协议书后,需要公证机关或者法院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确认,以确保协议书的效力;
4、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合法且合理,不得影响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解决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一种方式,如果出现不充分或者不完善的情况,离婚当事人可以对其进行补交或者修改。但需要注意,补交或者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协议书,以达到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