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管理人员或者财务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将公款用于非公务支出或者私人用途,从而违反了执法机关的管理规定。送鲜奶挪用公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是一种明显的行政违法行为。
首先,送鲜奶挪用公款属于违规行为之一,从法律义务的角度上来看,这是违反了职责范围内的使用公款规定的。职务有明确的范围和执行程序,送鲜奶的用途与公务执行无关,属于过度的管理范围之外,因此此类行为显然是违法的。
其次,送鲜奶挪用公款容易带来其他负面影响。由于送鲜奶的目的与管理职责无关,是否借此用于满足个人或者部分同事的私人需要,有可能会引起其他工作人员或者自上而下的管理层楼与其他使用规范公款的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从而可能导致办公室的分化和内部不信任等诸多问题。
最后,送鲜奶挪用公款也容易导致公众的反感。余额宝曝光、冷饮和咖啡不需要自行支付等类似事件,会让人们认为与他们税费资助的一些单位和组织的现实生活完全无法接近,因此此类行为容易给公众留下贪污腐化、国家机关自便的印象。
因此,从法律、社会效益和社会意义等多个层面考虑,送鲜奶挪用公款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对此类行为采取严厉打击,以保障公共利益。同时,随着管理机制的加强和监管规制的落实,我们相信类似事件的发生将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