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挪用公款案例仍然时有发生,但是相较于过去已经有所减少。山东省委省政府一直将反腐败斗争作为重中之重,对于挪用公款这种违法行为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防控措施。
一方面,山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明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财务开支标准,坚决杜绝公款浪费和奢侈浪费。另一方面,山东省纪委监委加大对干部违规用车、违规出国、违规取暖等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处置违纪官员及其家属。同时,山东还探索建立了公款追缴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预算和会计制度,保障公款安全。
这些措施取得了显著效果,近年来山东省公职人员违规使用公款案例逐年减少。然而,仍有个别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存在挪用公款的现象,需要继续加强监督和治理。
因此,山东省委省政府要继续将反腐败斗争作为重点工作,以省委省政府自身为例,带头规范自身财务管理,打造廉洁、公正、高效的政府形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挪用公款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让反腐败斗争取得更为出色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