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补偿金收据应包含以下内容:
1. 付款日期:具体标明离婚协议的签订日期,以及补偿金的付款日期。
2. 付款方与收款方信息:付款方应写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收款方应写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3. 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应在收据上注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数额,如“补偿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4. 支付方式:写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5. 意见确认:由收款方确认所收到的补偿金数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确认收到补偿金后不再有其他争议。
6. 签字和盖章:应由付款方和收款方双方签字,并在收据上盖上公章或个人章。
7. 签字日期:收据上应注明签字日期,以证明双方的确认与接受。
在编写协议离婚补偿金收据时,关键在于准确、清晰地表述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确保如实记录付款的具体金额、时间、方式等细节,以便与离婚协议保持一致,并防止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