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父母健在时,子女不具备宅基地继承权。事实上,宅基地制度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农民住房权益,防止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民流失,因此宅基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和居住,并不能随意转让或私人拥有。
在现实情况下,如果父母健在且退休后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且宅基地不足以供养其他子女居住,可以在符合当地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情况下,将宅基地转让给有需要的农民。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子女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法律权利,也应当尊重和保障老人的住房权益。可以选择与其他兄弟姐妹协商,允许父母居住在宅基地上,或者提供其他经济补贴等方式保障他们的生活。
总之,宅基地制度是保障农民住房权益的一个重要制度,但不能被滥用或侵害他人权益。在处理宅基地问题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老人的权益,并尽可能地维护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