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产公证书是离婚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由公证机构出具的离婚协议公证书。离婚夫妻在达成协议后,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公证机构将离婚协议涉及的房产、财产等事项进行认定,并制作公证书正本和副本,由离婚夫妻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房产公证书的有效性得到法律的保障。首先,在我国民法中规定:离婚夫妻协议离婚的,应当将协议内容书面化,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出具公证书。这说明,协议离婚需将协议内容书面化,同时涉及财产分割的必须出具公证书,协议离婚房产公证书是达成协议和分割财产的必要过程之一,具有强制性。
其次,协议离婚房产公证书是法律的证据,可以用于证明离婚夫妻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具有公证机构的专业认证,更具有可信度。在实际应用中,协议离婚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在分割夫妻财产、登记房产过户等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协议离婚房产公证书在离婚协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离婚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应当及时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便证明夫妻离婚时所达成的协议是真实、合法的。同时,协议离婚房产公证书的存在也有利于保障离婚夫妻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