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丈夫):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妻子):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原因
甲乙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经友好协商,决定以感情不和为原因解除婚姻关系。双方保持友好关系,在成年子女教育、家庭经济等方面,共同承担责任,维护双方和子女的权益。
二、共同财产的处理
1、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分割约定如下:
(1)甲乙双方共有的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元,由甲方全部支配。
(2)甲乙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暂时不处理,子女成年后再行分割。
(3)甲乙双方共有的车辆由甲方所有,乙方不再要求分割。
2、甲乙双方拥有的其他共同财产如押金、投资收益等分割约定如下:
(1)甲方拥有的基金、理财产品等投资收益由甲方全部归自己所有。
(2)甲方与乙方共同拥有的押金xxx元,由甲方支付给乙方xxx元。
3、婚前财产分割约定如下:
(1)甲方婚前拥有的房产归甲方所有。
(2)乙方婚前拥有的银行存款由乙方全部支配。
三、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1、由于子女还未成年,故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承担子女抚养和教育费用。
2、子女的监护权由二者共同承担,并分别履行监护权之责任。
四、生活费用
1、离婚后的甲乙双方收入较低,故甲乙双方同意离婚后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生活费用xxx元,共计xxx个月。
五、其他约定
1、离婚后,甲乙双方坚持亲情方针,秉持友好合作精神,解决各自人生道路上的发展问题。
2、双方不对本协议内容提出异议。
3、本协议双方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丈夫): 乙方(妻子):
签 字: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