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的一项必要程序,其作用是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夫妻双方在离婚事宜上达成的协议,以便进行法律程序的办理和权利义务的认定。在撰写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很多人会问,离婚协议书要扣章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属于民事协议范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当事人签署或者盖章确认。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书也需要盖上双方当事人的公章或者个人章,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包含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事宜的具体约定。协议书的撰写应当由专业律师指导,确保其在法律层面上严谨和合理,同时也需要双方当事人认真阅读和审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自己的意愿和利益。
在盖章方面,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当事人公章或个人章,以确保其合法有效。若是涉及到公司、企事业单位等法人机构的离婚协议书,还需另行办理法人机构授权的手续。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内容以及盖章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其在离婚程序和权利义务认定中的效力和合法性。因此,在撰写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慎重对待,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