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是否必须归一方,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意见和协商结果。
首先,在离婚抚养权归属方面,法律规定应优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理论上,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都有资格争取抚养权。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包括父母的收入、家庭环境、照顾孩子的能力、健康状况等等来做出最终决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母亲通常会较容易获得抚养权,因为她们通常会认为她们比父亲更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和责任感。
其次,离婚抚养权可以被分配给多个人,例如,可以共同拥有抚养权,一方拥有主要抚养权,另一方获得有限的探视权。共同拥有抚养权会给双方带来更多协商和妥协的空间,可以使抚养孩子的压力更平衡,也更容易遵守协议。
最后,无论是谁获得抚养权,他们应该尽一切努力让孩子们感受到父母的爱和关心,包括知情权和探亲权等。因为孩子是离婚中最无辜的一方,他们需要双方父母的照顾和关爱,而不是成为争夺权力的一颗棋子。
总之,离婚抚养权不必完全归属于一方,因为根据孩子最大利益原则,抚养孩子应该是双方父母共同的责任,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做出最佳决定。在协商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孩子的感受和利益,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并创造一个良好的抚养环境,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