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对象通常是在城市里面的老旧住宅区,这些住宅区多数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建成的,但是由于历经岁月,建筑物老化、质量下降,同时也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这些住宅区也需要拆迁,以便给城市建设留出更多发展空间。
拆迁安置房的性质是为被拆迁老旧住房中的居民所提供的,以解决这些居民在拆迁后面临的住房问题。这些居民由于经济、社会等因素,无力承担新房的购买和租赁等费用,因此需要拆迁安置房来解决住房问题。拆迁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和限价房,而是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拆迁划拨地皮并由政府投资建设的。 同时,拆迁安置房的规模以小区为单位,包括旧有房屋的拆除、新建的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等,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
拆迁安置房的对象在社会中多样化,这些对象包括低收入家庭、城市下岗职工、农民工及其家庭、退役军人等人群,还包括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居民等。通过提供拆迁安置房,政府可以解决民生问题,减轻受灾居民和贫困居民买房的负担,同时也能够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权利,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对象是一些具有住房困难的群体,政府通过拆迁腾空土地并投资建设拆迁安置房,以保障该群体的基本住房权利,并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