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愿协议离婚,特此签订本离婚协议书,以求达成和解。
一、离婚原因
甲、乙双方因感情出现裂痕,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经过友好协商决定离婚。
二、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无子女,故无需进行子女抚养协商。
三、财产分割
1.共同财产
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赠与的财产,以及各自在婚姻关系中单独所获得的财产,一律由所拥有人自行处理。
2.共同债务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共同负担的债务,均由双方按照各自承担的比例,由共同债务的一方承担。
三、生活费用
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生活费用,互不干涉。
四、房屋分割
甲、乙双方婚前分别拥有一处房产,各自处理自己名下的房产,不再干涉对方房产的使用权。
五、继承权
双方由于没有子女,不涉及继承权的问题。
六、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自生效力,甲、乙双方应保证协议的履行,并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协议的分割和处理事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