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其具有民事法律效力。在我国,离婚协议是需要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等方式确认的。按照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协议的签署应当是自愿、平等和公平的,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没有强迫、欺诈等情况。而按手印作为一种确认签署的方式,其本身并没有被法律禁止,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按手印确认离婚协议需要当事人自愿、知情并完全理解协议内容。当事人需要了解离婚协议的条款,明确对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等有何影响,确保自己不会因为“不懂法律”而损失自己的利益。
其次,双方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是一方强迫、威胁或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迫使另一方签署,协议将不具备法律效力,且会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不良影响。
最后,如果按手印是确认离婚协议的选择,需要遵守协议规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在协议上、证婚人前或公证机构公证时确认,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未来出现争议。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签署方式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双方达成一份公平合理的协议,保障双方的利益,确保协议是自愿而达成的,且能够在未来的时间里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