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签完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离婚了。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权、费用分担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签署后,必须按照协议内容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离婚双方应在当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双方应于办理离婚手续前持有本人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申请离婚时,需要将离婚协议作为材料提交婚姻登记机构审核。
其次,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离婚协议作出审核,认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民法、婚姻法,以及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被认定不合法或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离婚双方需要重新修改完善相关协议内容。
最后,经过审核,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公告离婚事项。公告期为7天,自公告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满后,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确认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所以,签完离婚协议并不能代表离婚手续已经完结,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下一步的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申请和确认的过程中,始终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双方应该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对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都能够达成满意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