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是规范离婚程序、促进离婚和谐的一种方式。而在具体的协议中,有些条款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将被认为是不合法的,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情况。
首先,不合法的条款包括限制离婚自主权和财产权的条款,该类条款如:“离婚后不得再婚”、“男女离婚后社会地位不得降低”、“财产只归一方所有”等,这些条款都是违反个人自由、平等原则的,因此不合法。
其次,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的条款,也应该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离婚协议中约定一个人放弃了父母监护权,或者离婚协议中规定一个人可以通过支付更高的抚养费来获得孩子的全部或大部分监护权等等,这些条款都是不合法的。
最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比如,约定一方放弃法定继承权、财产分割比例过于不平等都是不合法的。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被视为违反了婚姻法第40条、继承法第21条等等,法院将不予批准。
总之,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当事人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不合法的条款,应该及时更正或者删除。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前,还需要经过法院审批,如果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存在不合法的条款,将不予批准,影响离婚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