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公证书都是有效的,但它们的作用不同。
首先,离婚协议是夫妻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一般需要双方签字或公章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主要针对离婚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为双方离婚后顺利过渡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如果离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可以省去大量的时间和费用,简化离婚手续。
其次,公证书是由公证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其所做的行为和事实进行证明和确认,并加盖公证章的证明文件。在离婚中,可以通过公证机关进行离婚协议的公证,以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它不仅可以用于证明双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而且可以用于在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方面的争议解决,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和公证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作用不同。离婚协议主要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离婚提供指导和保障,而公证书则是对离婚协议进行证明和确认,为离婚后的争议解决提供法律依据。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离婚双方应注意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可靠的公证机关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