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其内容包括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的约定。然而,协议达成后如果出现新情况或者双方有了新的约定,离婚协议也是可以撤销和变更的。
首先,协议的撤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离婚协议的内容存在违法情况,如对儿童抚养权作出不合理约定,或者一方强迫对方在协议上签字等,那么对方具备撤销协议的权利。同时,协议达成后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一方也可以要求撤销协议。
其次,在离婚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也可以重新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以取代旧协议。双方可以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也可以在协议期限到期之前续签协议,以达成新的约定。
最后,在协议达成后,如果一方想要进行协议变更,需要获得对方的同意。变更协议需通过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有法律效应。在有有效的变更协议后,原有协议约定法律效应失效。
总之,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情况。如果出现新情况或者变化需要双方协商,达成新的协议以代替旧的协议。在改变离婚协议之前,要明确撤销或变更协议的法律条件,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