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女方)因感情不和,与丈夫(男方)现在已经决定离婚,并达成如下协议:
1. 子女抚养:由女方与男方共同抚养,女方为主要抚养者,在经济能力允许范围内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及教育费用。
2. 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男方与女方各自保留自己名下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资产。
3. 婚姻债务清算: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协商清算,保证不会存在婚姻债务纠纷。
4. 未来往来事项:离婚后,双方不再有经济、法律上的关系,但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需要保持合理的往来,共同协商解决子女关爱问题。
据此,申请法院审批并确认此为双方离婚协议,申请法院依法予以核准处理。
申请人(女方):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